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123号各省、口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強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H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建质号 [20141123 各省、口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強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 定 H 了《建筑施工项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 FI 执行。执行屮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屮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 年月 2014 825 H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经理(以下简称项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和 riri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 吋在两 n 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戸担任项戸经理。 二、项经理必须对工程项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 体 hh 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质量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负责 h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 论证和实 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 底。 四、项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 等 F1 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 块、试 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 造检测报告, 不得明示或喑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