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保管制度
印刷品保管制度第一条 印刷业经营者对承印的成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主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第二条 印刷企业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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