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 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受、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防控物资主要指:学校新
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 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受、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防控物资主要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 作中,上级调拨的、政府统一采购的及国内外社会各界和个人无偿捐赠的 口罩、药品、橡胶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消毒用品,包 括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补助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资金。 第三条以上防控物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 部领导下,由学校医院统一负责管理、调配和分发。 第二章防控物资组织采购 第四条上级下达的防控物资补助费可用于组织采购以疫情防控为主 的各类物资,具体方案由校医院、财务处协商确定。 第五条凡需购买的防控物资,由各单位提出采购申请,经各单位党 政联席会初审后,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第三章捐赠物款接收 第六条各界捐赠的各类防控物资,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 责统一接收后移交校医院;款项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接收, 纳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资金统筹使用。接 收捐赠物资须开具接收款物三联单,接收物资清单应注明来源、名称、品 种、数量、规格、入库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防控捐赠物资的接收、转运、仓储要严格交接手续,建立台账, 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及时调动。 第八条带有意向性的捐赠物资,要请捐赠者注明具体要求,并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