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教学工作管理体制
实验室教学工作管理体制1、全院实验室教学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2、教科办组织协调各系、部和各实验室的业务管理工作。实验 教学任务和教学高度工作由教科办统一安排。3、教科办负责全院实验教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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