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资金管理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资金管理方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总公司营业部: 根据《保险法》、《会计法》和国
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资金管理方案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总公司营业部: 根据《保险法》、《会计法》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总公司对原资金管理 2001813 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总公司反馈。年月日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提高资金运用收益,降低资 金管理风险,增强公司偿付能力,根据《保险法》、《会计法》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公司。 第三条采取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体制。实行周转金限额管理,除必要的周转金外,资金全部集中到总 公司。 第四条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别开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 第五条资金运用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经营市 场化的要求进行运用。 第六条各级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资金管理职责。 () 一总公司资金管理职责: 1 .根据《保险法》、《会计法》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指 导、监督、检查办法的执行。 2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运用,制定相应的考 核奖惩办法。 3 .负责系统资金管理,编制资金管理报表,进行资金运营情况分析。 4 .负责系统资金调度,保证资金运用和现金支付需要。 5 .负责组织建立系统资金清算中心,进行系统资金清算。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关于印发资金管理方案[修改版]](https://wkimg.docs.qq.com/img/Y47tlLyvtaNPubbrVYODj.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