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处置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1. 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经专职心理辅导老师分析评估后认为,学生有疾病的可能,或无法明确诊断的,或家长有要求转介出去的,即应及时帮助家长了解转介就医的手续及地点。 2.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经专职心理辅导老师分析 1. 评估后认为,学生有疾病的可能,或无法明确诊断的,或家 长有要求转介出去的,即应及时帮助家长了解转介就医的手 续及地点。 在学生转介就医前,需填写《学生心理问题转介信》, 2. 做好登记,通知班主任请假备案,通知教务处请假备案。 第一次转介就医的学生或家长,就医回家后必须向心 3. 理辅导中心通报就医情况和结果,并报告班主任,心理辅导 老师做好记录。 如学生需要住院治疗或无法上学的,需要医院出具证 4. 明 或 意 见 , 家 长 需 要 到 班 主 任 、 教 务 处 办 理 学 生 休 学 手 续 。 政教处安全处、心理辅导中心做好记录。 因心理疾病休学的学生康复申请复学时: 5. ①应向学校出具医疗部门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学 生就医的病历卡。 ②心理辅导教师应对学生心理情况进行一般评估,告知 家长学生在复学过程中家长须知。 ③家长需要填写学生要求复学的申请报告,承担因学生 在复学过程中旧病复发而产生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