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全面调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污染隐患,摸清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规范铅酸蓄电池行业生产行为,控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数量,提升铅酸蓄
17 第页共页 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全面调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污染隐患,摸清污 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规范铅酸蓄电池行业生产行为,控制铅酸蓄 电池生产企业数量,提升铅酸蓄电池行业水平;强化环境执法,依法 查处铅酸蓄电池企业重金属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充电灯、铅酸蓄电池和电池极板 生产企业。 三、整治要求 (一)对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现有 企业选址达不到相关防护距离(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1659-89:生产规模小于100000KVA,近五年平均风速小于2米/ 秒、2—4米/秒、大于4米/秒的,分别为600米、400米、300米; 生产规模大于等于100000KVA,近五年平均风速小于2米/秒、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