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奖励制度,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品学兼优的典型,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现结合我校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奖励制度,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 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品学兼优的典型,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 人才,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个人奖励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贤銮奖学金、校优 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校优 秀共青团员奖学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奖学金。 第三条学生团体奖励分为校先进班集体、校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 支等,由学校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和评定标准。 第四条奖学金奖励金额及有关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设臵,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 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下同),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财 政厅核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 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再参评贤銮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 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 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数3%,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 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 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再参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 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三、贤銮奖学金由贤銮福利基金会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每年若干名(名额由贤銮基金会分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臵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