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那么 导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本满足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制定本细那么。下面是收集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那
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那么 导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 康开展,根本满足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制定本细那么。 下面是收集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那么,欢送阅 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利用金融手段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措施。教育、财政、金 融等有关部门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 为当前高等教育战线的一项重大工作,认真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推进和加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方 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那么,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校、学生、银 行之间的经济关系,健全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和银行的管理职责, 改革贷款审批和发放方法,完善还贷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 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一)贷款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比例和额度。 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的方法。即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 金额原那么上按上述范围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 的标准计算确定。每所普通高校的具体额度由各高校按当年在校生 总数和贫困生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于9月底前报教育部 门确定下达。 (三)财政贴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