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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使用公约 市小区使用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约于年月日订立。 立约双方为:甲方: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在市注册的公司,法定地址在市路大厦17层法定代
小区使用公约 市小区使用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约于年月日订立。 立约双方为:甲方: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成立,在市注册的公司,法定地址在市路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职务:董 事长乙方:乙方详细资料见本公约附件一《乙方详细资料》。 第二条鉴于:1.市区路小区(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70年, 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已合法地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建设用地上兴建了主体建筑 物。 2.主体建筑物包括:(1)一期40栋,2752万2,二期48栋,4296万2, 共7048万2(2)会所、游泳池,体育用地(如有);(3)公建房;(4)地库 及部分地面为车库。 甲方统称该等主体建筑物为「小区」。 3.小区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之前,甲方已依必要法律程 序取得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并拥有小区的所有权及管理权;4.根据甲、乙双 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乙方购买了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以下 简称「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比例土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5.根据国务 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维护甲、乙双方及小区其他的所有人、使用人的合 法权益,明确管理、修缮责任,保障小区的正常使用,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6.经 友好协商后,双方现同意本公约项下的所有内容,签订本公约以资信守;7.本 公约由年月日起生效。 第三条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在本公约中:单元房:是指小区内分割出让 的房产,其所有权及相应比例土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可与小区的其他房产分开独 立转让。 所有人:是指拥有小区的单元房的所有权及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