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
沈阳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 导语:体育市场的交换对象是体育服务和相关的体育物质产品。下面是收集的沈阳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发展体育事业,规范全市体育市场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
沈阳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 导语:体育市场的交换对象是体育服务和相关的体育物质产品。 下面是收集的沈阳市体育市场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发展体育事业,规范全市体育市场的管理,保护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_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 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体育市场管理,主要对下列事项的管理: (一)营业性的体育活动场所; (二)营业性的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活动; (三)营业性的体育培训、技术信息咨询; (四)有关体育的集资、赞助、募捐活动; (五)其他营业性体育活动和经营项目。 第四条 市体育局是本市体育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营业性 的体育活动场所、项目和其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二)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制度; (三)统一规划营业性体育项目的布局; (四)监督、检查体育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区、县(市)体育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营业性体育活 动场所和体育经营活动实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