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证明书
关于离职的证明书 【篇一:离职证明】 陈倩苟同志于20xx年6月26日至20xx年6月30日任职于浙江优诺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1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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