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第58条第一款第二项
广告法第 58 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xxxx 年 x 月,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广告法第58条第一款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