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监督抽检”)后处置工作,增强抽检监检的有效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监督抽检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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