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_____(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
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_____(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 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 统。甲乙双方特依据《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 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 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 2.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 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 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 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 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 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 第1 页共 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