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1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物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