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县卫生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zz县卫生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卫生行风监督员由县卫生局聘请。聘请对象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中聘请产生。 第二条行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