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绿色通道合作协议
绿 色 通 道 合 作 协 议甲方:乙方:一、 为及时救治病员,促进医疗服务发展,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 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 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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