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指定分包管理办法
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业主分包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总则1.1 为了加大对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指定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施工进度,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 业主分包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 1 条 总则 1.1为了加大对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指定分包项目的工程质 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施工进度,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所有由业主指定分包项目 的管理。 1.3本办法依据总包方和业主签署的施工总承包相关合同条款编制。 1.4指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总包方有 关项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与总包方签订现场管理有关方面的协议。 1.5因指定分包原因造成总包无法正常履约的,指定分包需承担总包合同中 相应的处罚条款。 第 2 条 合同管理 2.1总包应依据总包合同要求,认真审核指定分包项目合同条款,并与业主、 指定分包商签署三方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指定分包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和指标, 明确三方的管理责任,特别要强化总包对指定分包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要求。 2.2指定分包入场时,应提前7天向总包报送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资质证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并办理好“三险”。 2.3在指定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总包要定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偏离 合同要求,要督促指定分包整改和纠正,让其正确履约。 第 3 条 技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