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___消防法》、《中华人民___建筑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___消防法》、《中华人民___建筑法》、《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必须履行下列防火职责: (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 日常防火工作; (二)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三)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 的消防措施; (四)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选用国家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 门认定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第四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及时__,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 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火灾扑救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 现场。 第三章施工消防管理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证临时消防 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木工房、 各类库房、配电房、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域通道口、建筑物各楼层出入口等) 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