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群众工作心得
检察院群众工作心得案情:刘岩,男,20岁,**县叶埠口乡刘庄村人,故意伤害致爱害人轻伤,鉴于其投案自首,悔罪真诚,赔偿到位,经派出所调解,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基于上述情况,我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群众工作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