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_法律文书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债 离婚后是否有共同还债义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债 离婚后是否有共同还债义务   1998年5月1日,陈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由陈某出具一份借条给李某收执。借条内容:“今向李某暂借现金叁万元。借款人:陈某,1998.5.1.”1

腾讯文库公文写作_法律文书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债公文写作_法律文书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债 离婚后是否有共同还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