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修改版]
第一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来源:智豪刑事律师网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
第一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来源:智豪刑事律师网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 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1.3 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然而我国人均只有耕地约亩,仅相当于 4.11/3. 世界人均耕地亩的耕地的贫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加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 10“ 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我国《宪法》第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 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 ” 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我国《土 3“ 地管理法》第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 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由于《宪法》和《土 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含耕地在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 但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不违反有关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和通过正常的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依法占有耕地, 享受对耕地的使用权,并接受国家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所谓耕地的保护制度,则是指我国《宪法》、《土 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有关耕地的行政性管理法规的总称。 本罪的对象是耕地资源。耕地资源分为已开垦的已耕地和尚未开发利 3 用的后备耕地。已开垦的耕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年的耕地、当年的休闲地、 19981227 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其他作物的土地和沿海沿湖地区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根据年月 10 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条对属于基本农田所包含的耕地范围分别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 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行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的决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规定》、《关于制止农村建房用地的紧急通知》和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20 国农业法》等等与土地管理相关的法规。《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 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制止荒废和破坏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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