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委、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省计委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9号 各省辖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
河南省计委、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