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办发【1998】第52号)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管理的补充规定(4页)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管理的补充规定桂办发【1998】52号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精神,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