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黔南州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合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劳动保障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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