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江临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和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行政、教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第

中学学生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临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和在学校团委指导下 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 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行政、教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 学的学习和生活。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 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 贡献。 (三) 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中学生素质 拓展计划实施。 (四) 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 校有关决策与管理。 第三条 本会承认温州市学生联合会的章程,参加温州市联合会并 成为温州市学生联合会团体成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有江临中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利益的学 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 (二) 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 第1 页共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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