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产房管理制度
乡卫生院产房管理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