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发挥社区党委兼职委员的作用,保证社区大党委工作正常运行,有效促进大党建、大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社区和辖区单位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
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发挥社区党委兼职委员的作用,保证社区大党委工作正 常运行,有效促进大党建、大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社区和辖 区单位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包括管段民警,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 人,社区协管组、服务组组长,居民党员代表),共计69人(不含 街属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季每人按15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 二、考核原则 激励为主、扣减为辅、尽责优先、缺责扣减。择优评先、鼓 励争先。 三、考核内容 1、积极参加社区党委组织活动占40%。兼职委员每季应参 加一次社区党委会、党建联席会等社区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每 季参加一次社区党委组织的集中学>--3,每缺少一次按20%(30 元)扣减。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社区的社会性、公益性、 群众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各兼职委员 应按党委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 2、提高自身素质占20%。兼职委员应定期参加主要学习中 央、省、市有关区域党建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社会性、 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政策经验,以提高自身参与社区建设的能 力;兼职委员日常学习由各成员自行安排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