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第五章 管理部门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