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 规章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 规章制度 一、报告对象范围 1、所有行政村(居)、镇直各单位、各煤矿。 2、所有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 二、报告的范围及程序 1、请假及外出村(居)两委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