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室博士工作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室(博士工作室)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学院依托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四个应用型本科专业,结合专业的特点和所处的地域特色,搭建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室科研平台。通过研究室平台建设,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室(博士工作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依托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四个应用型本科专 业,结合专业的特点和所处的地域特色,搭建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室科研平台。通过研究 室平台建设,凝练学院研究特色,推进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建设。 一、学院提供工作条件 建工学院为研究室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及计算机等办公设 施。学校支付办公所需的水电等必要的办公费用。 二、工作职责 、研究室应围绕“徽派建筑”这一主题确立研究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力争在各 1 自研究领域的省市级层面达到一定的知名度。 、加强与地方企业事业单位的密切合作,积极参与黄山市建筑领域的项目建设, 2 争取黄山市的横向课题研究。 、突出地方特色的研究,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的纵向课题项目,力争在国家级项 3 目上实现突破。 、指导各专业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验性竞赛活动, 4 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 、指导各专业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培养与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 5 新能力。 三、研究室负责人 根据研究室成员构成,结合研究室成员的研究方向、前期积累的科研成果、学历职 称层次,通过与相关人员的协商,经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确定各研究室负责人。研究 室负责人对平台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学术交流、任务分配、财产安全等负全责。 四、任务要求 、科研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 1 研究室教师人均主持项目(纵向或横向)项,其中,省级以上人均项目 (1)1 项,到账经费人均不低于万元。 0.50.5 研究室教师指导大学生申报创新创业项目数,人均不少于项,其中,研究 (2)1 室人均至少有项获得省以上立项。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