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我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确保对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装置的报废、拆除管理。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
生产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我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确保对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装置的报废、拆除管理。 2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分管的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拆除管理。 3.2拆除施工作业单位负责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并现场指定专人 负责。 3.3设备部负责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设备、装置报废条件: 4.1.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 损坏,无修复价值; 4.1.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装置严重破坏; 4.1.3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的,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1.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1.5生产能力不适应我公司发展的装置、设备; 4.1.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2报废设备、装置的申请 4.2.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准装置由使用单位填报计划,由生 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有关的鉴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4.2.2特种设备的报废,由设备部填写《特种设备报废备案表》报特 种设备登记部门,进行销户。 4.2.3凡报废的设备、装置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 4.3报废设备、装置的安全处理 4.3.1动力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3.2要报废与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 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与拆除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