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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