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省范围
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行省(也称陕西四川行省、陕蜀行省等),治京兆(今陕西西安),其后两次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至元八年罢,以京兆诸路直隶中书省。次年,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以京兆为其分地,置
—— 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行省(也称陕西四川行省、陕蜀行省等),治京兆(今陕西 西安),其后两次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至元八年罢,以京兆诸路直隶中书省。次年, 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以京兆为其分地,置王相府治之。十七年,忙哥剌死,罢王相府, 复立陕西四川行省于京兆;十八年,分设四川行省,于是只称陕西行省。辖境包括今陕西及 甘肃、内蒙古部分地区。 —— 甘肃行省中统二年,立西夏中兴行省,治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至元三年罢,改置宣 慰司,隶中书省。八年,复立;十年,又罢。十八年,再立。次年,分设行省于甘州(今甘 肃张掖),称甘州行省,二十二年罢。二十三年,徙西夏中兴行省治甘州,改称甘肃行省。 辖境包括今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及内蒙古部分地区。 —— 辽阳行省至元元年,置行省于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称北京行省;二年罢,改置宣 慰司,隶中书省。六年,又置行省于东京(后改辽阳,今属辽宁省),称东京行省,后徙治 北京。十五年,又改为宣慰司。二十三年,以东北诸王所部杂处,宣慰司位轻,不足镇抚, 再立东京行省,同年罢。二十四年,因乃颜叛乱,复置辽阳行省,以控制东北州县。辖境包 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 —— 河南江北行省至元五年,因攻宋战争需要,立河南行省。十年,分立荆湖、淮西两行枢 密院负责攻宋,罢行省,河南路仍直隶于中书省。二十八年,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今 河南开封),并割江淮行省所领江北州郡隶之。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 的长江以北地区。 —— 四川行省至元八年,罢陕西四川行省,另立四川行省于成都;十年罢,分置东、西川行 枢密院。十五年,罢二行院,复立行省,次年复罢。十八年,从陕西四川行省中分出,又于 成都置行省。其后一度再合于陕西行省,二十三年又分两省。二十五年徙四川行省治所于重 庆,二十七年复还治成都。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陕西部分地区。 —— 云南行省至元十年灭大理国,置治中庆(今云南昆明)。辖境包括今云南省全境,四川、 ⑦—— 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方。湖广行省至元十一年,初置荆湖行省 于鄂州(今湖北武昌)。次年,元军取荆湖南路地,立行省于江陵以治之,称荆南行省。十 四年,移治潭州(今湖南长沙),称潭州行省或湖南行省。同年,鄂州行省并入潭州,并以 新得广西地属之,故又称湖广行省。十八年,徙治鄂州。辖境包括今湖南、贵州、广西三省 之大部及湖北部分地区。 —— 江浙行省至元十三年元灭南宋,置江淮行省于扬州,统两淮、两浙地,又称淮东行省、 扬州行省。二十一年,徙省治于杭州,称江浙行省。二十三年,还治扬州,复称江淮行省。 二十六年,再次徙治杭州。二十八年,以江北州县隶河南行省,改称江浙行省。大德三年 1299 (),罢福建行省,以其地属江浙行省。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西 部分地区。 —— 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置,治隆兴(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十五年,并入新置的 福建行省(治泉州)。同年,又立行省于赣州,次年,仍还治隆兴。后因减省江南冗官,江 西、福建两省曾经几次分合。大德三年福建地并入江浙,江西单为一省。辖境包括今江西省 大部及广东省。 ——1312 岭北行省大德十一年置和林行省,治和林。皇庆元年(),改和林行省为岭北行省, 和林改名和宁,仍为省治。辖境包括蒙古国全境、中国内蒙古、新疆一部分和今俄罗斯联邦 境内西伯利亚地区。 行省制度是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后,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行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