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新民三初字第33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新民三初字第337号 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新民三初字第337号 原告:冯毅,男,汉族。 被告:姜健,男,汉族。 原告为证明其诉讼请求,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新民三初字第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