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分析

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分析 行政诉讼不论是建立诉讼和解、协调抑或调解制度,最终都必是促使当 事人“合意和解”而终结诉讼程序。没有当事人的“合意和解”作基础,上述三种制度哪一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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