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提升农民 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 技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
附件: 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 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提升农民专业 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 中长期发展规划(年)》、《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 2010-2020 施方案》安排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农业生 产经营一线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以提高科 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努力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使之在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带领农民增收中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培训工作,应按照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其工作任 务是:(一)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 理人才、技术人才进行集中培训,主要采取专题授课、讨论研修等 方式。(二)组织实践观摩交流。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实地观摩和介 绍国内外典型合作社,多种形式进行交流。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