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篇1】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篇1】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 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 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 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 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 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 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 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 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