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咸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援助,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1号)
咸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