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探伤作业许可证
射线探伤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 作业所在部门 施工区域 作业内容 探伤机类型 放射核素 活 度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射线探伤作业许可证 施工单位 作业所在部门 施工区域 作业内容 探伤机类型 放射核素 活度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年月 日 时 姓名 资格证号 姓名 资格证号 作 监 业 护 人 人 员 员 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变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作废 以下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由监护人负责检查: 监护人确认 射线探伤作业前必须在距离工作中心位置()米周围拉上明显的警戒线;监督区域内 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夜间作业要挂警示灯。 探伤作业时,作业点发生变动,监督区域要相应移动、并重新设置,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开机探伤前,必须拉响警铃或警笛进行清场,确定监督区内无其他人员。 射线探伤期间,必须有专人在警戒区周围监视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监督区内。 射线探伤完毕后,必须撤除安全防护设施,探伤设备撤离现场,并告诉生产单位(操作 室)射线探伤作业完毕。 牵涉到其它方面按有关制度执行。 补充安全措施: 探伤人员 探伤作业 作业所在承包商 年 月 日 时 结束时间 确认签名 安全员确认签名 本人已确认该作业票的安全措施已落实,我对本工作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申请 所 在 承 包 商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时 相关方负责人 : 相关方负责人 : 相关方负责人 : 相 关 方 会 签 年 月 日 时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监理工程师签字 : 项目组专业工程师签字 : 项目组安全工程师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