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标准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帮助、教育、催促事务所和会计师提高和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的规定,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