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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民政实施要点 一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全县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3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200元;全县农村低保平均保
2024年全县民政实施要点 一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全县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3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200元; 全县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1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90元。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 六十年代城乡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达到225元和185 元。 在提高标准的同时,继续巩固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成果,认真落实八项低保 制度,完善传统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创新机制, 采取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取得实效。 2、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机制。 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民政基本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信息共享的网络结算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助 水平和救助效果,确保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拓宽救助范围,对因病、因灾或遭遇突发性事件造成生 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真正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 3、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减灾能力。 健全救灾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县、乡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提高 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强化预案演练。 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推进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有灾救灾,无灾备灾。 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安全、规范运行。 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二以养老服务为主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认真贯彻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建 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