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十八项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十八项主体责任第一项: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