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合同
上海期货交易合同第一条 交易的目的和方式1.1 本合同所称的期货交易是指买方和卖方约定,在约定的交货日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物,标的物可以为商品、股指等金融工具,交割方式可以是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的合同
上海期货交易合同 第一条交易的目的和方式 1.1本合同所称的期货交易是指买方和卖方约定,在约定的交 货日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物,标的物可以为商品、股指等金 融工具,交割方式可以是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的合同。 1.2交易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买卖合约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交 易。买方通过合约可以锁定未来价格,降低市场风险;卖方通过 合约可以赚取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 1.3交易的方式可以是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或期权交易等。 第二条交易合约的主要条款 2.1交易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a)标的物名称、品种和代码; b)交割标准和规格; c)交割方式和交货地点; d)交易价格和合约规模; e)交割日和行权日等相关日期; f)合约执行方式和可能的违约责任等。 2.2买方和卖方应在交易前对上述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 交易合约。 2.3交易合约一经签署,双方应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义务,并 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约,如需变更或解除合约,应协商一致并 经双方书面确认。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