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社会责任新生妈妈和怀孕女工风险评估程序
1目的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与评估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使风险降到最低和消除。2范围涉及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的所有工作场所。
XX电器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本号 A 新生妈妈与怀孕女工 页码 第1页,共2页 生效日期 风险评估程序 行政部 审核 制定 批准 1目的 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与评估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 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使风险降到最低和消除。 2范围 涉及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的所有工作场所。 3权责 由管理代表会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定期对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估, 并针对性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 4应有权利 4.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细则。 4.2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的女职工。 4.3本细则所称女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 4.4公司必须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设备 更新等各种途径,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4.5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部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 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管理。 4.6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4.7禁止安排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影响胎儿或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及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8公司要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卫生保健知识,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建立健全女职工在经 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制度。 4.9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时间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原从事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 工作,以及经医务部门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女职工,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予以减轻劳动量。 4.10对怀孕反应特别严重的女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轻工作或休息, 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4.11对有过两次以上流产史又无子女的女职工,怀孕期应照顾轻工作或休息给予保胎。休息期 间享受病假待遇。 4.1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确需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事先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