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装饰行业的实际,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