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红军长征之谜
张鸣:红军长征之谜 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而被迫进行长征,传统的党史归因于王明、博古的临时中央在政治和军事指挥方面犯了左倾错误。自延安时期到今天,尽管细节有所变化,但这一解释的基调却一以贯之。国外
实用标准文档 张鸣:红军长征之谜 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而被迫进行长征,传统的党史归因于王明、博古的临时中央 在政治和军事指挥方面犯了左倾错误。自延安时期到今天,尽管细节有所变化,但这一解释 的基调却一以贯之。国外学者的话语形式和立场不同,但基本上沿袭了这一说法。这种解释 的核心,把失败的原因定位在军事战略战术的错误和领导人的教条主义倾向。就中共而言, 这种说法所隐含的逻辑是,左倾错误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只有中共的独立自主,才能取得 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有毛泽东才代表了中共的自主力量,才能挽救中国革命。显然,这种说 法,实际上构成了延安整风以来中共党史解释学的核心部分,是毛泽东及其思想在国际共产 主义运动内部合法性的主要来源。然而,近年的相关研究已经证实,中共党内其实并不存在 着一个以王明为首的左倾集团;所谓左倾错误的某些基本做法,在毛泽东主政江西苏区的时 候,就已经开始了;其中的肃反错误,所谓左倾领导人并不比毛泽东走得更远[1]。事实上, 这一时期红军之所以相继从主要的根据地撤出,进行逃跑式的“战略转移”,标志着中国苏 维埃运动的失败。这个失败,实际上是中共这一时期革命与动员模式选择的必然结果,而其 政治和军事策略的失误,在正宗的中共党史解释学里,被过份夸大了。 一革命动员与土地革命模式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人上山做“山大王”,本是城市暴动和武装冒险失败之后无奈的选择。然而, 中国当时前现代的经济、交通与通讯状况以及军阀割据的形势,给这种“农村道路”提供了 空间。即便如此,在没有“革命形势”的情形下,要想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投入造反,依然 是个难题,非有非常手段不能奏效。 在动员手段和形式的选择上,进入农村的共产党人,最初选择的是“烧杀政策”,即把 所到之处的富人杀光,所有的房屋烧光,先将农民这种小生产者变成赤贫,然后再驱使他们 革命。在中共党史上,这种政策记在瞿秋白的账上,其实它带有非常明显的苏俄内战时期轻 视农民的印记。这种做法迅速激起了农民对共产党人的反抗,所以,很快就被废置不用了。 以土地革命的方式进行革命动员,不仅具有历史上的延续性(跟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 衔接),而且在“均田”的表达上,也有国民党政府所无法全然否认的合理性(孙中山的“耕 者有其田”)。但是,土地革命的实质,绝非共产党和农民之间在土地上出现给予和支持的 交换。首先,农村的危机,未必在于土地占有的不均衡;其次,共产党给予土地,在农民看 来,未必有合法性;其三,给予土地的好处,能否抵得上“造反”的危险,在农民看来肯定 是个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的手段,即使分给了农民土地,农民也未必会跟着共产 党走。所以,所谓土地革命,在运作过程中,必然是“均贫富”的过程,或者说,对富人的 剥夺过程,而这个过程,必然伴随过度的暴力。平分土地,往往变成了一种由头或借口。实 际上,共产党人首要的目标是要动员农民起来跟他们革命,而非借革命来解决农村的土地问 题,所以,动员才是土地革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对于动员而言,均贫富式的剥夺和暴力 的气氛,是绝对必要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在苏区土地革命的政策上,基本上不存在左右之分。各个红色 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基本上都执行对地主(实际上是所有的富人)不给出路甚至肉体消灭的 政策。在“分田地”的问题上,较早的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根本就没有提富人分地 这回事,1930年的《土地法》提到,如果苏维埃审查批准,“豪绅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 “得酌量分与田地”[2],但同一时期闽西特委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依然规定,反革命者及 家属不分田[3]。次年,这个土地法受到苏区中央局的批判,1931年底成为苏区正式法令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则明确规定,“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 文案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