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报告制度(4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为切实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所有人员在工作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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