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管道清洗服务合同
油烟管道清洗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客户”):乙方(以下简称“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油烟管道清洗
油烟管道清洗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以下简称“服务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油烟管道清洗服务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油烟管道清洗服务。 1.2 清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场所内的油烟管道、排风系统及其附属设 备。 1.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完成服务。 第二条 服务时间 2.1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清洗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双方协商确 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第三条 服务质量 3.1 乙方应保证清洗服务的质量,确保油烟管道清洗后恢复正常使用。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清洗,确保清洗过程中不对甲方经营 场所造成损害。 3.3 乙方应对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经营场所 的环境卫生。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4.2 甲方应在服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4.3 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要求乙方开具相应税种 的发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 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